一、教学目标与要求
面向具有初级汉语基础,即具备简单的汉语口语和听力理解基础的学生。
通过28-30周的教学,使留学生掌握教材中的词语和汉字的读音、含义、词性,积累相当的词汇量,理解和把握教材中的语法项(点),能阅读和分析篇幅较长的文章,具有一般性的听、说、读、写、译能力,能满足一般日常生活、学习和一定范围内工作的需要,并对汉语的文化背景和现状及语义内涵有初步的了解;汉语水平等级达到五级以上 。
二、课程设置
星期一 |
星期二 |
星期三 |
星期四 |
星期五 |
第1节
∫
第3节
(8:20-11:00) |
精读 |
精读 |
汉字读写 |
精读 |
精读 |
第5节
∫
第7节
(14:30—17:05) |
汉字读写 |
汉字读写 |
口语
(正音课) |
听力 |
汉字读写 |
三、使用教材
精读课、口语课:《汉语教程》(第一册•分上下册•语言技能类)(修订本) 杨寄洲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
听力课:《汉语听力教程》(第一册)(修订本)(套装全2册含学习参考) 胡波 杨雪梅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
汉字读写课:《汉语阅读教程》(第1册)(修订本) 彭志平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
四、课外活动
根据不同学生的要求做出适当的安排。